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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本中心開立之英文加強班旨在幫助英文學習落後或學習困難之學生,課程全程皆不收取學費及保證金。此課程由應用外語系老師擔任英文加強班之師資培訓,並由應用外語研究所同學擔任教學工作,幫助本班學生培養英語基本能力,以多益模擬考後測進步50分以上或達到英文畢業門檻為目標

二、招生對象

此課程限本校學生參加,預計招收四班,每班人數上限40人。課程內容除了協助學員加強各項基礎英語能力,教師亦因應學生學習需求進行調整,歡迎有決心想改善增強英語能力之同學踴躍報名。

三、申請時間

每學期公告之鑑定時間辦理。

四、上課時間

本活動為期10週,每週上課一次,每次2.5小時,週一至週四晚上18:30-21:00(依照分班而訂)。上課日期以每學期初公告為主(期中考週及國定假日不上課)。

 2024年TOEIC多益考試時間與考場

 

 
測驗日期 報名期間 追加報名期間  應考資訊查詢日 網路查詢成績日 成績單預寄日
2023/11/19 2023/09/06 -
10/17
- 2023/11/16 2023/12/04 - 12/17 2023/12/05
考區:基隆,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
2023/12/03 2023/09/20 - 11/08 - 2023/11/30 2023/12/18 - 12/31 2023/12/19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澎湖
2023/12/17 2023/10/04 -
11/22
- 2023/12/14 2023/24/01/02 - 01/15 2024/01/03
考區: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
2024/01/28 2023/11/15 - 2024/01/03 - 2024/01/25 2024/02/21 - 03/05 2023/12/05
考區:基隆,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
2024/02/25 2023/12/13 - 2024/01/31 - 2024/02/22 2024/03/12 - 03/25 2024/03/13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
2024/03/31 2024/01/17 - 03/06 - 2024/03/28 2024/04/17 - 04/30 2024/04/18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澎湖
2024/04/28 2024/02/14 - 04/03 - 2024/04/25 2024/05/14 - 05/27 2024/05/15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
2024/05/26 2024/03/13 - 05/01 - 2024/05/23 2024/06/11 - 06/24 2024/06/12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澎湖
2024/06/30 2024/04/17 - 06/05 - 2024/06/27 2024/07/15 - 07/28 2024/07/16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
2024/07/28 2024/05/15 - 07/03 - 2024/07/25 2024/08/12 - 08/25 2024/08/13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金門
2024/08/25 2024/06/12 - 07/31 - 2024/08/22 2024/09/09 - 09/22 2024/09/10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連江,澎湖
2024/09/29 2024/07/17 - 09/04 - 2024/09/26 2024/10/15 - 10/28 2024/10/16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金門
2024/10/27 2024/08/14 - 10/02 - 2024/10/24 2024/11/11 - 11/24 2024/11/12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澎湖
2024/11/24 2024/09/11 - 10/30 - 2024/11/21 2024/12/09 - 12/22 2024/12/10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金門
2024/12/29 2024/10/16 - 12/04 - 2024/12/26 2025/01/14 - 01/27 2025/01/15
考區: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臺南,高雄,嘉義,屏東,宜蘭,臺東,花蓮,澎湖
 
 

 

 

為培養學生國際觀及具跨文化溝通的能力,本校除了英文課程以外,尚提供了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泰語、馬來西亞語、越南語、韓語等多國語言課程,學生可透過語言學習了解各國地理、風俗及民情,拓展國際視野,對於未來進入職場工作有所助益,多一種語言能力就是多一分競爭力與就業力。



111學年度第1學期 第二外語課程如下:  

 課 程 名 稱
Course Name
 教 師  課 程 名 稱
Course Name
教 師
日文(一)
Japanese(Ⅰ)
 田和亞輝 泰國語與文化(二)
Thai Language and Culture(Ⅱ)
徐佳芊
日文(一)
Japanese(Ⅰ)
 金原泰介 越南語與文化(一)
Vietnamese Language and Culture(I)
陳春幸
日文(一)
Japanese(Ⅰ)
郭文良 越南語與文化(二)
Vietnamese Language and Culture(Ⅱ)
陳春幸
日文(一)
Japanese(Ⅱ)
吳致秀 越南語與文化(三)
Vietnamese Language and Culture(Ⅲ)
陳春幸
日文(二)
Japanese(Ⅱ)
林高德 法文(一)
French(Ⅰ)
季閤培
日文(二)
Japanese(Ⅱ)
洪維揚 法文(一)
French(Ⅰ)
蔡佳勳
日文(二)
Japanese(Ⅲ)
吳致秀 法文(二)
French(Ⅱ)
蔡佳勳
日文(三)
Japanese(Ⅲ)
金原泰介 法文(三)
French(Ⅲ)
蔡佳勳
日文(三)
Japanese(Ⅲ)
洪雅揚 德文(一)
German(Ⅰ)
羅秀青
日文(四)
Japanese(Ⅳ)
田和亞輝 德文(一)
German(Ⅰ)
黃銘惇
日文(五)
Japanese(V)
郭文良 德文(二)
German(Ⅱ)
羅秀青
韓語與文化(一)
Korea Language and Culture(I)
陳慶德 德文(三)
German(Ⅲ)
黃銘惇
韓語與文化(二)
Korea Language and Culture(Ⅱ)
陳慶德 西班牙文(一)
Spanish(I)
曾慧琪
韓語與文化(三)
Korea Language and Culture (Ⅲ)
陳慶德 西班牙文(二)
Spanish(Ⅱ)
曾慧琪
泰國語與文化(一)
Thai language and Culture(I)
徐佳芊 西班牙文(三)
Spanish(Ⅲ)
曾慧琪

 

以大一、二英文課程為基礎、進一步規畫專業英語課程ESP(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 ESP) 課程,以提供全校大二以上學生選修,例如針對工程學院學生開設科技英文、管理學院及人文學院學生開設職場英文或商務英文、設計學院則開設設計英文簡報,培訓不同專業領域學生,具有職領域英語能力,符合國際就業市場之所需。
   
        
        

 
 
ESP乃專為學生未來職場需要而規劃,以培養專業職能為重點。學生透過跨院與跨領域學習職場英文,運用英文表達專業知識及了解各專業領域之新知,提升職場競爭力。此外,教師藉由改善教材及教法,發展教師專業能力,並促進各教師討論教學的文化氛圍,有效提升教學品質與教師專業形象,促進教師自我學習成長。
  

ESP課程如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商務管理英文 2
旅遊英文  2
設計英文簡報 2
職場英文 2
科技英文  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申請修習英語菁英學程規定
98年03月25日第57次教務會議修訂
99年5月11日98學年第37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99年06月04日第64次教務會議備查
102年10月1日第79次教務會議修訂
105年05月16日第50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一、本校學生申請修習「英語菁英學程」,悉依本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開拓國際觀及加強就業競爭力,特訂定「英語菁英學程」規定(以下簡稱本學程)。

三、申請資格:凡通過等同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程度(含以上)之學生,皆可申請修讀「英語菁英學程」。

四、本學程學生應修學分數至少十六學分以上。

課程規定(如學程課程流程圖,十門課程選擇八門課程修習):

 

課程名稱

 學分數

 PDF

中級英語聽力與會話

2

 

進階英語聽力與會話

2

 

中級國際新聞導讀

2

 

進階國際新聞導讀

2

 

中級英語簡報

2

 

進階英語簡報

2

 

中級職場英文寫作

2

 

進階職場英文寫作

2

 

商品展覽介紹

2

 

國際會展企劃與演練

2

 

五、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至二年。

六、本學程之各課程,若遇開課單位變更科目名稱,以致與本學程課程表列名稱不符,則以開課單位變更後之科目名稱為主。

七、修畢本學程之學生,經成績考核及格,由本校發給英語菁英學程證明書。

八、本規定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九、本規定經本校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連結到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習交換"

菁英學程課程介紹

請點選→ 111-112學年度英文抵修要點

請點選→新版英文抵修要點(113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英文抵修要點(113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92 年 3 月 25 日第 35 次教務會議通過

96 年 10 月 19 日第 51 次教務會議修訂

年 10 月 12 日第 71 次教務會議修訂

年 12 月 26 日第 76 次教務會議修訂

年 10 月 1 日第 79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4 年 5 月 21 日第 86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9 年 12 月 23 日第 110 次教務會議修訂

111 年 03 月 16 日第 115 次教務會議修訂

 一、為提昇本校學生英語能力,並因應學生程度差異,以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條件:凡本校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修大一必修英文課程二學分、大二必修英文課程四學分及大三必修英文課程二學分;二技學生得抵修大三必修英文二學分。

      (一)參加技職體系入學考試英文成績達全國前百分之二或近五年曾在以英語為母語之國家正式就讀一年以上,且經過複審者。

      (二)大學部學生通過等同於多益測驗之口說測驗 120 分或寫作測驗 120 分以上程度者,得免修大一英文。

      (三)大學部學生通過等同於多益測驗之口說測驗 140 分或寫作測驗 135 分以上程度者,得免修大一至大三英文;二技生得免修大三英文。

      (四)只有聽力與閱讀成績之任何英檢測驗,不可申請抵免英文必修課程。

另各系所(含學位學程)得自訂高於校訂英語抵修標準,並送教務處及語言中心備查。

三、申請時間:依每學期公告之鑑定時間辦理。

四、申請方式:符合條件者,於開學第一週備報名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申請。

五、鑑定科目及抵免學分數方式:

(一)初審:語言中心依申請資料審查,符合申請條件者得以抵免學分或參加複審。

(二)複審:由應用外語系/語言中心教師組成鑑定小組。

  1. 鑑定科目:英文口試及寫作
  2. 可抵修學分:經鑑定合格者,得選擇申請大一英文課程二學分、大二英文課程四學分及大三英文課程二學分;二技生可抵修大三英文課程二學分。
  3. 通過鑑定者,可登記修習「英語菁英學程」課程。

六、 考試地點:人科一館語言中心專業教室。

(一)試場分配將於考前一日公佈在本校語言中心網頁公告欄。

(二)參加鑑定考試者憑學生證入場考試。

七、鑑定合格者,須經應用外語系及任課老師同意後,得以加選應用外語系必修課程。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連結網頁至研發處 "學生1+4專案申請"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英文抵修要點(112學年度前(含)舊生適用)

92年3月25日第35次教務會議通過
96年10月19日第51次教務會議通過修訂
100年10月12日第71次教務會議通過修訂
101年12月26日第76次教務會議通過修訂
102年10月1日第79次教務會議修訂
104年5月21日第86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03月16日第115次教務會議修訂

 

一、宗旨

為提昇本校學生英語能力,並因應學生程度差異,以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條件

凡本校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修大一必修英文課程二學分、大二必修英文課程四學分及大三必修英文課程二學分;二技學生得抵修大三必修英文二學分

(一)參加技職體系入學考試英文成績達全國前百分之二或近五年曾在以英語為母語之國家正式就讀一年以上,且經過複審者。
(二)大學部學生通過等同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者,得免修大一英文。
(三)大學部學生通過等同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多益六百七十分)以上程度者,得免修大一至大三英文;二技生得免修大三英文

另各系所(含學位學程)得自訂高於校訂英語抵修標準,並送教務處及語言中心備查。

三、申請時間

每學期公告之鑑定時間辦理。

四、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者,於開學第一週備報名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申請。

五、鑑定科目及抵免學分數方式

(一)初審:語言中心依申請資料審查,符合申請條件者得以抵免學分或參加複審。
(二)複審:由應用外語系/語言中心教師組成鑑定小組。

1.鑑定科目:英文口試。
2.可抵修學分:經鑑定合格者,得選擇申請大一英文課程二學分、大二英文課程四學分及大三英文課程二學分;二技生可抵修大三英文課程二學分
3.通過鑑定者,可登記修習「英語菁英學程」課程。

六、考試地點

人科一館語言中心專業教室。

(一)試場分配將於考前一日公佈在本校語言中心網頁公告欄。
(二)參加鑑定考試者憑學生證入場考試。

七、

鑑定合格者,須經應用外語系及任課老師同意後,得以加選應用外語系必修課程。

八、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連結網頁至研發處 "學生1+4專案申請"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華語課程抵免學分要點

104年5月21日第86次教務會議通過

 

 宗旨 為提昇本校國際學生華語能力,並因應學生程度差異,以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條件

凡本校國際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免華語(一)、(二)、(三)、(四)、(五)課程共計十學分。

  1. 參加中華民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舉辦之華語文能力測驗,且聽讀能力成績達入門基礎級者。
  2. 於入學前已修習過華語課程,且通過此要點所規定之複審者。
申請抵修鑑定時間 於每學期第一週,依當學期語言中心公告之規定時間辦理。
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者,於開學第一週備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申請。
鑑定科目及
抵免學分數方式

1. 初審:語言中心依申請資料審查,符合者得以抵免學分。

2. 複審:由華語授課教師負責複審。

  • 複審方式:參加華語筆試及口試。
  • 抵免學分:通過語言中心鑑定後,即可申請抵免該課程。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注意:

           1.111學年度前入學學生,仍有校訂畢業門檻,請依以下實施要點辦理;112學年度以後入學的學生請洽各系(所)辦公室確認貴系所是否有畢業門檻。

           2.復學生、轉學生、提早入學生(碩士生)依課程流程圖認定年級。

           3.無畢業門檻之系所學生請勿選修配套課程(大學部:進修英語;碩士班:專技英文閱讀)。    

           4.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英檢學習歷程系統填報,各系所要求學生填報需上傳英檢成績證明文件並送系所查驗正本,各系查核正本後始可審核資料,請查照。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英語能力要求實施要點                       

94 年 9 月 13 日 94 學年度第 1 次期初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96 年 10 月 19 日第 51 次教務會議修訂 | 11 月 13 日 96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修訂
98 年 3 月 25 日第 57 次教務會議修訂
99 年 4 月 9 日第 63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2 年 10 月 1 日第 79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3 年 3 月 18 日第 81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4 年 12 月 28 日第 88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5 年 5 月 23 日第 90 次教務會議修訂 | 10 月 11 日第 91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6年3月21日第 94 次教務會議修訂 | 10月3日第 96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7年12月25日第 101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8年3月19日第 102 次教務會議修訂 | 10月1日第 104 次教務會議修訂 | 12 月31 日第 105 次教務會議修訂
109年12月23日第 110 次教務會議修訂

 

因應國際化競爭,提升本校學生英語能力,以培養國際觀及加強就業競爭優勢,特訂定本要點。

本校大學部學生(不含身心障礙學生、國際學生、技(體)優學生、大學部產學專班學 生及進修部學生)、碩士班學生(不含身心障礙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及國際學生),須於 畢業前通過本校規定之基本英語能力要求,始得畢業;另應用外語學系學生則依該系規定辦理。 

碩士班學生於入學前二年內,大學部學生入學後須參加一次以上之校外英檢考試,並通過本要點第五點所訂定之基本英語能力標準,但學生入學前已通過本校英語能力要求者,成績證明具同等效力。另各系所(含學位學程)得自訂高於校訂英語畢業標準,並送教務處及語言中心備查。

碩士班得考量學生需具備專業語言需求,自訂專業語言課程規劃或語言檢定成績標準,得以免適用本校碩士班學生基本英語能力標準,並送教務處及語言中心備查。 

提升學生學習效能,將英語檢定考試內容融入英文課程中,並訂定統一成績計算方式以 達公正與客觀標準。

台灣知名企業徵才英語能力需求列表  連結

語言檢定組英語證照  連結

第二外語證照  連結

 

大學部學生之基本英語能力標準,須通過下列其中一項:

(一)、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以上。  
(二)、托福(TOEFL)測驗:ITP424分以上;IBT38分以上。
(三)、雅思(IELTS)3.5級以上。
(四)、新多益(NEW TOEIC)測驗成績450分以上、110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為500分以上。
(五)、等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以上程度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 

碩士班學生之基本英語能力標準,須通過下列其中一項:

(一)、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二)、托福(TOEFL)測驗:需達 CEFR B1 以上程度。
(三)、雅思(IELTS) 4級以上。
(四)、新多益(NEW TOEIC)測驗成績550分以上。
(五)、等同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 

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可選擇第二外語取代英語做為畢業門檻,需達CEFR B1以上程度。    

 

本校學生參加第五點所列校外各類英檢考試後,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登錄英檢系統,以備各系審核畢業資格;大學部學生未通過標準者,可選修本校「進修英語」課程 (含網路英文課程),修課成績及格者,須再參加本校等同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之各類模擬英檢測驗,始可畢業;碩士班學生未通過標準者,應修習本校研究所專技英文閱讀課程通過,始可畢業。

各系畢業資格審查時,須同時審定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延修生已修滿應修之必修、選修科目學分、服務學習及完成產業實務實習,且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僅未通過本校規定之基本英語能力要求者,如於學期中通過,所選之課程以註記「延修退選」辦理,並辦理畢業離校程序。如為休學期間通過,須先復學繳費完成註冊程序後,始得申請畢業離校。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各系所高於校定英語能力要求標準(1100203調查

 

為加強英文口說能力,語言中心提供MyET線上互動英文口語教材。經由專業的線上英文會話機制及分級教化,協助不同程度的訓練、改善英文發音及腔調,道地說英文。
學生請用學號登入;教職員請用職號登入;登入密碼為個人身份證字號後六碼 (已變更過密碼者依自訂之密碼為主)
MyET 平台下載教學(請點選)

線上學習測驗平台包含英語線上課程與英語線上測驗題庫,內容包括GEPT(初級、中級、中高級)、JLPT、、IELTS、TOEIC、iBT等模擬試題數回及日文檢定學習課程。

學生請用學號登入;教職員請用職號登入;登入密碼為個人身份證字號後六碼 (已變更過密碼者依自訂之密碼為主)

LiveABC英語學習資源網,內容較為生活化;包含「英語實用對話」、「英語情境小劇場」、「商業英語對話」、「辦公室英語對話」等73個單元。CNN英語學習資源網 78個CNN新聞單元。每個單元皆有影片播放、朗讀、錄音、角色扮演等功能,並有聽力填空、句子重組、翻譯填空等測驗方式,同學可以藉由瀏覽此網頁,自我練習以增進英文能力。

學生請用學號登入;教職員請用職號登入;登入密碼為個人身份證字號後六碼 (已變更過密碼者依自訂之密碼為主)

雲科大(YunTech)雙語辭典,提供學生中文和英文雙向查詢生字解釋,並舉出實際例句幫助學生了解生字用法。
雲科大詞語索引語料庫 (Bilingual Concordancer),提供豐富中英文對照例句,讓學生從生活中的語言實例學習英語的表達方式。
BOOKFLIX為線上閱讀故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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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大家說英語」與「空中英語教室」電視教學節目及雜誌內容出刊進度,並經由語音辨識技術及影音文字同步整合而成的全新線上教學服務。學習者可以透過日期、查詢關鍵字,找尋自己有興趣的資源學習,並進入文字同步播放模式,循序漸進克服聽力障礙。校外連線資料庫使用說明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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