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學生上傳語言檢定成績證明後送正本至系所查驗及審核資料,未通過語言能力要求者始可選修配套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111學年(含)前為校定英文畢業門檻,"112學年(含)後為各系自訂英文畢業門檻,請洽各系所。歡迎無畢業門檻系所學生繼續上傳英檢成績,記錄學習歷程。
二、須修習配套課程之學生,請於選課前完成上傳及送系所查驗正本成績單(證書),系所承辦人員查驗後始可上網審核該筆資料;未通過各系所標準者,大四學生選修「進修英語」,研究生則選修「專技英文閱讀」課程。
三、英檢填報順序為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我的申請→英檢檢定提報→新增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圖片檔須小於2MB)→完成提報→成績單(證書)正本送系所查驗後還給學生。
四、以第二外語取代英語畢業門檻者,請至語言中心網頁>>語言檢定組>>第二外語證照>>詳閱上傳流程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lc.yuntech.edu.tw/index.php/2020-02-26-09-23-01/2021-07-27-01-03-56
五、請詳閱「學生英語能力要求實施要點」。網址:https://lc.yuntech.edu.tw/index.php/2021-07-23-07-12-23 。
五、「學習歷程系統之英檢提報及審核流程說明」、「各項英檢計分標準對照表」及「學習歷程系統-英檢提報錯誤更正表」,請至語言中心網頁>>語言檢定組>> 英語證照下載文件並詳閱之。網址:https://lc.yuntech.edu.tw/index.php/2020-02-26-09-23-01/2021-07-27-01-03-15 。
六、注意事項:
(一) 參加測驗未通過者,請填報准考證號及上傳成績單證明;通過測驗且申請證照但無證號者或無申請證照者,請填報准考證號(證照號碼與准考證號相同,證照日期請與測驗日期相同)及上傳成績(證書)。
(二)學生填報並上傳證明後須至系所查驗正本,未查驗正本之學生語言檢定資料為無效資料,系所請勿審核。
(三)未參加任何語言檢定者,請勿上網填報。
(四)偽造語言檢定成績單以校規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