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華語抵免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至113年9月16日止,要點詳見華語抵修要點。
二、華語課程抵免申請條件:凡本校國際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免華語(一)、(二)、(三)、(四)、(五)課程共計十學分。
(一) 參加中華民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舉辦之華語文能力測驗,且聽讀能力成績達入門基礎級者。
(二) 於入學前已修習過華語課程,且通過此要點所規定之複審者。
三、華語抵免申請程序如下:
- 以華語文能力測驗申請抵免者:上網填寫申請表『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我的申請→華語抵免學分申請→輸入抵免華語必修科目等相關資料,已修科目請填「證照」→(確認無誤後)按「確定提交」→列印(華語抵免申請書)』→將華語抵免申請書及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證明文件正本,於113年9月9日(一)至113年9月16日(一)下午5時前送語言中心辦理,成績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後歸還。
- 申請複審者(口試+筆試):上網填寫申請表『學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系統→我的申請→華語抵免學分申請→輸入抵免華語必修科目等相關資料,已修科目請填「複審(筆試+口試)」→(確認無誤後)按「確定提交」→列印(華語抵免申請書)』→將華語抵免申請書於113年9月10日(二)下午5時前送至語言中心,以利安排複試(複試時間:113年9月11日(三)上午10時於語言中心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