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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抵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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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華語教學 張貼日期:2018-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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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華語課程抵免學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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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5月21日第86次教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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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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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本校國際學生華語能力,並因應學生程度差異,以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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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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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國際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免華語(一)、(二)、(三)、(四)、(五)課程共計十學分。
(一) 參加中華民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舉辦之華語文能力測驗,且聽讀能力成績達入門基礎級者。
(二) 於入學前已修習過華語課程,且通過此要點所規定之複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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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抵修鑑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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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每學期第一週,依當學期語言中心公告之規定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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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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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者,於開學第一週備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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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科目及
抵免學分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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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審:語言中心依申請資料審查,符合者得以抵免學分。
(2) 複審:由華語授課教師負責複審。
A.複審方式:參加華語筆試及口試。
B.抵免學分:通過語言中心鑑定後,即可申請抵免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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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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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8/10/02, 週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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