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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27 七月 2026 15:57

雲林縣政府檢送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722日藝演字第1150001724號函辦理。

二、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自115學年度起,更名為「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旨揭要點已報請教育部同意備查,並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網站名稱及主視覺後續將配合予以修正。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期間自 116  4  12 (星期一) 4  22 (星期四)間舉行,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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